一次性使用宫颈采样拭子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10033号(更)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刷头(分刷毛部分、连接部分)及刷杆组成。刷头采用低密度聚乙烯(LDPE)材料制成,刷杆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料制成。刷头与刷杆的连接处应能承受1N的拉力,历时1min,不应发生脱开现象;刷头应不大于轻微细胞毒性,对粘膜应无刺激反应,应无致敏反应;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出厂时,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产品供医疗单位妇科检查做宫颈细胞采样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