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560348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中心供氧站(氧气瓶组)、管道、阀门及终端送氧插头组成。产品管道终端压力:普通病房终端压力不低于0.2MPa,使用医疗器械的终端压力不低于0.4MPa;最远端管道压力损失应不超过10%;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时,每小时泄漏率应小于0.5%;每个终端流量不小于10L/min;当供氧系统压力低于报警压力时,应有声光报警。产品的电气安全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用于手术室、抢救室、治疗室、产房和各个病房的终端医疗供氧。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