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30586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Ⅰ-11、Ⅰ-31、Ⅱ-11型由镍烤瓷合金加工而成;Ⅰ-21、Ⅱ-21、Ⅱ-31型由镍烤瓷合金和瓷粉加工而成;Ⅰ-12、Ⅰ-32、Ⅱ-12型由钴铬合金加工而成;Ⅰ-22、Ⅱ-22、Ⅱ-32型由钴铬合金和瓷粉加工而成;Ⅰ-13、Ⅰ-33、Ⅱ-13型由
适用范围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