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40512号
型号规格
160、165、170、175、180、185
结构及组成
防护服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采用非织造布制成。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拉绳收口或搭口。防护服关键部位静水压应不低于1.67kPa(17cm H2O)。防护服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3级要求。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45N。原发性刺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空气中的颗粒物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