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口咽通气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0998号
型号规格
KY-4、KY-5、KY-6、KY-7、KY-8、KY-9、KY-10、KY-11、KY-12
结构及组成
口咽通气道由聚乙烯(PE)制成。产品外观应光洁、无毛刺、无黑点;产品细胞毒性应不大于1级、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口腔刺激;产品应无菌,若经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超过10ug/g。
适用范围
口咽通气道适用于排除呼吸道梗阻,保持呼吸道通畅。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