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免推注式无菌溶药移液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15016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针帽、溶药针及针座、内套、弹簧、外套组成。产品应清洁,无异物、毛刺、卡壳,针孔应畅通,有良好的刚性、韧性,弹簧力大于6N,每穿刺100次产生的穿刺落屑应不超过3个;溶药针萃取液中金属总含量不得超过5ug/ml,镉的含量应小于0.1ug/ml;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产品应无菌;应无急性全身毒性反应,细菌内毒素限量应小于0.5EU/ml,溶血率不大于5%,无致热原。
适用范围
产品适用于注射剂瓶口外径为19.6mm或20mm的注射用无菌粉末的溶解加药和水针剂的加药。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