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体温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00394号
生产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厂跟、鄞江镇光溪村工业新区(鄞州甬兴吸塑制品厂内)
结构及组成
玻璃体温计外观应透明光滑,顶端应平滑呈圆形;玻璃管毛孔应正直均匀;感温液柱经正面放大后的显象应清晰鲜明;感温泡与玻璃管熔接部位应熔接牢固光滑;感温泡内不得有明显的气泡和玻璃屑等杂质;体温计温度的最小分度值为0.1℃且分度应均匀;标度线、计量数字和标志颜色应牢固;产品测量范围为35℃~42℃;示值允差在- 0.15℃~+ 0.10℃范围内;体温计感温液柱不应有中断、自流、难甩等现象。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