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旋转式内镜抓钳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20311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钳头组件、弹簧软管和手柄组成。钳头组件和弹簧软管为06Cr19Ni10不锈钢,手柄为ABS树脂。抓钳应无菌,环氧乙烷灭菌后放置七天,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产品与人体接触部分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应无致敏、无皮内反应。
适用范围
通过软性内镜钳道进入人体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抓取结石、异物或切除后的组织。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