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体金免疫检测仪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00659号
生产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银海街755号2幢10层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主机、电源适配器和扫描枪组成。产品用适配的标准条重复测试结果比值的CV应不大于5%;产品用适配的标准条重复测试结果的比值与该标准条标称值的比值的偏差应不大于5%;产品检测时间不大于60秒;检测结束后可以显示、打印和储存;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与本公司生产的胶体金类检测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配套试剂测定样本后的结果判定。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