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10308号
型号规格
无添加剂、促凝剂、EDTA.K2、EDTA.K3、肝素纳、肝素锂、分离胶、肝素钠/氟化钠(无菌型\非无菌型)
结构及组成
采血管由塑料帽、试管和添加剂组成;塑料帽、试管采用聚丙烯(PP)材料制作。产品应能承受2000gn的离心加速度,无试管破裂;添加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的要求。无菌型采血管应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mg/kg;非无菌型采血管内腔平均生物负载量应不超过0.1cfu/支。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人体末梢血样的采集、运输和储存,供体外诊断检查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