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麻醉废气吸附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40563号
结构及组成
吸附器由护帽、上盖、硅胶片、多孔盖板、活性炭、壳体、多孔底板、通气接头、限位圈零件组成(I型吸附器无通气接头,限位圈)。吸附器壳体及多孔板材料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材料,吸附剂选用柱状颗粒活性炭。吸附器应有足够的强度;通气流量为1L/min时,麻醉气体吸附率应不小于93%,通气流量为2L/min时,麻醉气体吸附率应不小于90%。吸附器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
适用范围
吸附器供临床医院麻醉科在全麻手术过程中对麻醉废气进行吸附净化。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