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30418号
生产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古荡湾葡萄苑第一幢三楼
结构及组成
I-11型、II-11型由镍铬合金和瓷粉组成;I-12型、Ⅱ-1-2型由钴铬合金和瓷粉组成;I-13型、Ⅱ-13型由金钯合金和瓷粉组成;I-14型、Ⅱ-14型由黄金合金和瓷粉组成;I-21型、II-21型由镍铬合金组成;I-22型、Ⅱ-22型由钴铬合金组成;II-31型由镍铬合金、瓷粉、造牙粉组成;Ⅱ-32型由钴铬合金、瓷粉、造牙粉组成;II-41型由镍铬合金、造牙粉组成;Ⅱ-42型由钴铬合金、造牙粉组成;I-3型、Ⅱ-5型由氧化锆和瓷粉组成。产品的生物性能和金属元素限定指标应符合注册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供修复牙列缺损或牙体缺失的固定修复。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