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修复体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30818号
生产地址
东阳市白云街道城南西路296号1号楼(4楼)
结构及组成
产品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I-1型由钴铬钼合金、树脂牙和义齿基托聚合物制成;I-2型由树脂牙和义齿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II-1型由钴铬钼合金、义齿基托聚合物和合成树脂牙制成。产品表面应抛光,无锋棱、毛刺、斑痕、凹痕、缺损、气孔和裂痕等缺陷;合金硬度不小于150HV;产品就位后应无明显翘动;树脂牙与其基托应联结牢固;锁扣与支撑牙应牢固锁紧;金属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025um。产品的金属元素限定和生物性能指标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