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负压引流球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60565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球囊、吸引管和引流袋组成。产品内外表面应光滑、清洁,无明显机械杂质、异物和扭结,其透明度应能保证观察导管内物质;导管应柔软、壁厚均匀,无气孔、细隙等缺陷;引流球塞头与塞子的连接,应能承受不小于15N静拉力,持续15s;与人体接触引流管应无细胞毒性、无皮内反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急性全身毒性、无溶血反应(溶血率≤5%);无热原反应。产品应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