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鼻胃肠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60823号
生产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银海街550号车间4第一层、第二层B区、第三层
结构及组成
单腔型由导管、接头、导丝和手柄组成;双腔型由双腔导管、接头、导丝和手柄组成;三腔型由三腔导管、接头、导丝和手柄组成。产品应具有良好的密合性,内腔通入100kPa气压持续15s,不应产生泄漏现象;产品应无菌,细胞毒性不大于1级,无口腔粘膜刺激,无迟发型超敏反应;产品若经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产品供临床胃肠减压、十二指肠引流和空肠营养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