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垫单
注册证编号
浙台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640003号
型号规格
35×45、40×50、50×60、60×80、80×140、90×150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垫单由无纺布、卫生纸、塑料薄膜缝制而成,表面应清洁、柔软,无臭味、破损、杂质,对皮肤无刺激,缝制应牢固,吸水力不大于10s,防渗漏性能良好。产品初始污染菌数不大于100cfu/g,不得检出致病菌,采用环氧乙烷消毒,其残留量不超过25mg/kg。***
适用范围
***用于医院妇科检查、产妇分娩或产妇手术时垫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