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牵引架
注册证编号
浙台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100003号
结构及组成
***骨科牵引架主要由臀板、臀板立柱、底盘、托腿架、托腿架立柱、牵引管、牵引座、固定盘、脚架组成;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严重的划伤,两牵引管外展应不小于90度,牵引座外移不小于800mm,牵引行程不小于180mm;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外观要求,主要部位的油漆应符合YY/T 91055-1999中规定的Ⅱ类外观要求,脚轮应符合ZB C30 005和ZB C30 006的规定。***
适用范围
与各种类型的手术台组合配套使用,辅助实施肢体骨科手术。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