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可贴 带消毒棉片
注册证编号
浙台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640007号
结构及组成
创可贴带消毒棉片由创可贴和消毒棉片组成。其中,防水型创可贴的粘胶带基采用防水弹性PE薄膜材料,阻水性应符合YY/T0471.3-2004要求;普通型创可贴的粘胶带基采用弹性材料。创可贴应洁净,背面无渗膏,剥离强度和持粘性应符合YY/T0148-2006要求;消毒棉片由具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批件的消毒剂(医用酒精、碘伏、新洁尔灭)和无纺布组成。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产品应无细胞毒性,无致敏反应,皮肤刺激应不大于Ⅰ级。
适用范围
供医疗单位和家庭对小伤口止血、包扎和保护伤口用,其中消毒棉片用于包扎前皮肤清洁消毒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