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
注册证编号
浙温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1630022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性能:粉末均匀,无异物及结块。若需专用液则液应无异常沉淀。按YY0463-2003的规定进行检测,其流动性:Ⅰ型包埋材料固化后,基底直径至少90mm,Ⅱ型至少70mm;初凝时间:与厂家提供的初凝时间或该时间范围的中间值相差不大于30%;抗压强度:Ⅰ型包埋材料不低于2.5MPa,Ⅱ型不低于3 MPa;950℃的线热膨胀值:应与生产厂提供的数值或中间值相差不大于15%。产品为耐火填料与结合剂组成的粉状混合物。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铸造凝固点高于1080℃的牙科合金。Ⅰ型用于包埋嵌体、冠及其他固定修复体;Ⅱ型用于包埋局部义齿及其他铸造活动修复体。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