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敏感度仪
注册证编号
浙温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1200001号
生产地址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号小区(科技城)中试大楼303室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性能:产品视场角应≥5°,视力值应符合国家视力标准,相对误差≤±10%;产品视场时应有明显光感,照度≤20Lux;对比度示值在100和45时视场照度应一致,二者差值应≤10%;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产品由主机和底座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测试人眼在不同亮度和对比度情况下的视觉分辨率。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