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注册证编号
浙甬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540001号
结构及组成
吸入器高压部分在输入12MPA-15MPA的压力时,减压后输出压力应能降至0.20MPA-0.30MPA压力范围内。吸入器的流量范围至少为1L/min-10L/min,其基本误差为最大示值的±4%。当吸入器的输出压力升至0.35MPA±0.05MPA时,安全阀自动排气。潮化瓶在不小于0.40MPA的压力下,不应破裂。吸入器的各连接部分应密封,在工作压力下,不得漏气。
适用范围
供医疗单位作急救给氧和对缺氧病人进行氧气吸入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