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进样器
注册证编号
浙甬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100019号
型号规格
0.5、1、2、5、10、15、25、50、100、250、500、1000
结构及组成
进样器的允差应为标称容量的±5%~±2%;外套和芯子配合应密合,不应有漏气现象,且装拆时应方便,滑动轻松灵活;限位管端与容量零线应重合;螺纹配合应达到GB192中7级精度的规定;针尖管与外套等胶合粘结牢固;芯子底面与针尖套端面接触应平齐;计量数字的排列从限位管端面开始为“0”。进样器的主分度线应长于中分度线;中分度线应长于次分度线。进样器的外形应平直、光滑、无锋棱、毛刺和裂痕。产品由外套、芯子和针管组成;分无存液、有存液两种规格。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医疗单位实验室、化验室作定量移液用。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