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刮匙
型号规格
胶木柄实心【240(260、280、300、380)×1.0(1.5、2.0、3.0、4.0、5.0、6.0、7.0、8.0、9.0、10.0、11.0、12.0、14.0、15.0)×直头(前弯5°、10°、15°、20°、25°、左弯、右弯);带齿240(260、280、300、380)×2.0(3.0、4.0、5.0、6.0、7.0、8.0、9.0、10.0、11.0、12.0、14.0、15.0)×直头(前弯5°、10°、15°、20°、25°、左弯、右弯)、300×2.0(3.0、4.0、5.0、6.0、7.0、8.0)×正口45°(反口45°、反口90°)】、铝柄实心【弯形200(220、250)×1.5、(2.0、3.0、4.0、5.0、6.0、7.0)×15°(30°、45°)】、滚花柄实心【160×2.0(3.0、4.0)】;空心胶木柄(铝柄)【方头型直杆(弯杆)270(280、300、380)×3.0(4.0、5.0、6.0、7.0、8.0)、长槽型280×6、椭圆形280×3.0(4.0、5.0、6.0、7.0)、圆型270(280)×7.0(8.0、9.0、10.0、11.0)、三角型300×7.5(8.5、9.5)、方型280×7.2(8.0、9.0)】。
产品描述
产品由头部和柄部组成,按头部结构不同分为实心和空心两种型式,按柄部型式不同又可分为铝柄、滚花柄和胶木柄三种,按头部弯曲方向又可分为直头、前弯、右弯、左弯四种,按外形分为直型和弯形两种,按刃口形状不同又可分为带齿、不带齿二种,实心骨刮匙按刃口方向不同又可分为正口、反口二种;空心刮匙按头部形状不同又可分为长槽型、方头型、椭圆型、圆型、方型、三角型六种,由符合GB/T1220-2007中规定的32Cr13Mo、12Cr18Ni9的材料制造,手柄采用胶木和符合GB/T3190-2008中规定的2A12材料制造。产品以非无菌形式提供,可重复使用,不与椎间隙直接接触。
预期用途
用于刮除病灶、窦道内的瘢痕、肉芽组织,以及骨腔和潜在腔隙的死骨或病理组织等。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