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锁定钢板专用器械包
型号规格
上肢锁定钢板专用器械包的型号为XT-L-01,规格为:上肢锁定钢板专用器械包 标准版,其所包含的单一器械的型号均为XT-L-01,规格分别为T型快换手柄,扭力起子柄1.5N·m,快速连接手柄,导针φ2.0,扳手φ4.5, 钢板折弯器A, 钢板折弯器B,2.0骨钻 三角接口,2.5骨钻 三角接口, 2.8骨钻 三角接口, 3.5骨钻 三角接口,2.0骨钻 D型接口,丝锥HA3.5, 丝锥HA3.5 L, 丝锥HB4.0,夹持钳, 六角扳手SW2.5,测深尺60mm,直钻套φ2.5,φ2.5-φ3.5导向器, φ2.5 LC-DCP导向器, φ2.0-φ4.0导向器, 钻套φ3.0, 钻套φ2.2, 2.0钻套,自动中心化持骨钳(小号), 弯型复位钳(小号), 带尖复位钳(小号),打滑取出器φ2.5, 埋头钻φ6.5,扭力起子杆SW2.5, 上钉起子SW2.5, 上钉起子SW2.0
产品描述
上肢锁定钢板专用器械包是由快装手柄、骨导引针、扳手、钢板弯曲器、骨钻、丝攻、持钉镊、骨科用螺丝刀、测深器、骨科钻孔瞄准器、持骨钳、骨科复位钳、螺钉打滑取出器、埋头钻、起子等器械组成。其中快装手柄、扳手、钢板弯曲器、骨钻、丝攻、持钉镊、骨科用螺丝刀、测深器、骨科钻孔瞄准器、持骨钳、骨科复位钳、螺钉打滑取出器、埋头钻、起子等器械的主体材料由符合GB/T 1220-2007、YY/T 0294.1-2005、ASTM F899-12b、ASTM A564/A564M-13或Q/XG010-2005标准规定的05Cr17Ni4Cu4Nb、20Cr13、30Cr13、40Cr13、32Cr13Mo、1RK91、302、420B、440C、455、465或5Cr17MoV不锈钢材料制成。工具手柄握持部分的非不锈钢材料为POM、酚醛布棒、铝合金或硅胶。器械主件经钝化处理。可以重复使用。骨导引针工作部位材料由符合GB/T4234-2003标准规定的00Cr18Ni14Mo3或00Cr18Ni14Mo3N不锈钢材料制成。器械主件经钝化处理。可以重复使用。 快装手柄为骨科创伤手术配套工具;骨导引针为单一型式器械,通常由头部、针体和尾部组成,可分为螺纹型和光杆型两种型式;扳手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 钢板弯曲器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骨钻通常由头部和手柄组成,远端头部有锥形尖端,近端有T形手柄;丝攻由刃部和柄部组成;持钉镊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 骨科用螺丝刀由头部和手柄组成,头部通常有薄楔形、六方形、梅花形等形状;测深器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骨科钻孔瞄准器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持骨钳由钳柄、钳头、鳃轴螺钉构成,钳头内表面多设有齿,钳柄之间设有锁合装置;骨科复位钳由钳柄、钳头、鳃轴螺钉构成,钳头内表面多设有齿,钳柄之间设有锁合装置; 螺钉打滑取出器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埋头钻通常由头部和柄部组成,头部有切割刃口;起子为骨科手术配套基础工具。
预期用途
上肢锁定钢板专用器械包是用于完成上肢骨折内固定,植入上肢锁定钢板的手术工具。快装手柄用于骨折手术时,与其它手术器械配用辅助完成内固定器材安装; 骨导引针用于在骨折手术过程中牵引、导引或固定;扳手用于将植入物或骨植入体内或者从体内取出,用于骨科内固定手术时弯折钢板或对钢板整形; 骨钻用于钻孔、攻螺纹; 丝攻用于骨科手术时在骨骼上攻螺纹孔;持钉镊用于骨科手术时夹持骨针或螺钉;骨科用螺丝刀用于骨科手术时旋入或旋出螺钉; 测深器用于骨科手术时测量直径、深度、孔径、角度、弧度等; 骨科钻孔瞄准器用于定位、导向和组织保护; 持骨钳用于骨科手术中夹持并固定骨骼、植入物,或夹持器械;骨科复位钳用于骨科手术中夹持并固定骨骼、植入物,或夹持器械;螺钉打滑取出器用于将植入物或骨植入体内或者从体内取出; 埋头钻用于将钉头埋入骨内;起子用于将植入物或骨植入体内或者从体内取出。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