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式活动义齿
备案号
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30702号
预期用途
本产品由人工牙、基托、固位体和连接体组成。产品由齿科树脂、金属、成品牙加工制成。主要性能:1.局部义齿的铸造连接体和卡环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裂纹和夹杂;卡环体与卡环臂连接处的最大厚度不小于1.0mm;舌杆下缘的厚度不小于2.0 mm,前腭杆的厚度不小于1.0 mm,后腭杆的厚度为1.2 mm—2.0mm,腭板的厚度不小于0.5 mm。2.全口义齿的树脂基托部分最薄处应不小于2 mm。3.铸造合金的铍和镉含量(质量含量)应不大于0.02%,镍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大于0.1%。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