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萃取液
备案人注册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B8栋第六层601-610房
生产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B8栋第六层601-610房
产品描述
DBS-T1:甲醇;DBS-Z2:PTAD、乙腈;DBS-F3:超纯水。
预期用途
用于对样本进行分析前预处理,溶解细胞,萃取出待测物质。
变更情况
2019年03月22日,产品有效期由“3个月”变更为“1. 产品在2℃至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6个月。 2. 产品开封后,放入2 ℃至8 ℃保存,请在效期内的1个月内用完。”。2019年10月09日,产品有效期由“1. 产品在2℃至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6个月。 2. 产品开封后,放入2 ℃至8 ℃保存,请在效期内的1个月内用完。”变更为“1. 产品在2℃至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2. 产品开封后,放入2 ℃至8 ℃保存,请在效期内的1个月内用完。”。2019年10月21日,产品有效期由“1. 产品在2℃至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2. 产品开封后,放入2 ℃至8 ℃保存,请在效期内的1个月内用完。”变更为“1. 产品在2℃至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2. 产品开封后,放入2℃至8℃保存,请在效期内的2个月内用完。”。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