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稀释液
备案人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D栋厂房2楼
生产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B栋厂房2楼b区
型号规格
KU-R02-1:样本稀释液:5L*1; KU-R02-2:样本稀释液:10L*1; KU-R02-3:样本稀释液:20L*1
预期用途
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
变更情况
包装规格由“20L;10L”变更为“KU-R02-1:样本稀释液:5L*1; KU-R02-2:样本稀释液:10L*1; KU-R02-3:样本稀释液:20L*1”;产品有效期由“未开封试剂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试剂应在开封后60天内使用完。包装后的试剂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0%, 5℃~30℃的避光环境中。”变更为“1.试剂应贮存于2℃~40℃,干燥通风环境,避免强光直射。 2.试剂在储存条件下,样本稀释液未开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有效期为60天,建议开封后60天内用完。 ”;主要组成成分由“主要由0.71%氯化钠、0.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0.02%乙二胺四乙酸二钾组成。”变更为“氯化钠;硫酸钠;磷酸盐;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防腐剂”。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